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功率因數改善

何謂功率因數

功率是單位時間內所傳輸的能量,功率因數(Power Factor;PF)則是控制電器是否有效使用電力的重要因素,功率因數可反映所使用電器的電力效能。

 

假使功率是單位時間內所傳輸的能量,功率因數(Power Factor;PF)則是控制電器是否有效使用電力的重要因素,功率因數可反映所使用電器的電力效能。

 

假使功率因數偏低,則會增加變壓器及輸電線路的損失,亦即會影響變壓器及線路容量的利用率。習慣上,現在都是以W來表示電力系統或交流電器用品的有效功率數值,而以VA來表示顯示功率的數值,故其功率因數為W╱VA。當功率因數的數值越大,代表其電力利用率越高,一般的電器或設備之PF值大約只在0.5~0.7之間,針對此一情形過去常見的改善電力利用成效之方法,係在靠近負載端的地方加裝電容器,現則可藉由裝設功率因數校正器(Power Factor Correction;PFC)來改善,其作用原理是藉由調整交流電電流輸入的時間與波型,使其與電壓波型儘量一致,以讓功率因數接近於1,即有節省電力、增加電力系統容量和穩定電流等裨益。

 

台灣電力公司對用戶功率因數的規定:

改善功率因數,除了可以減輕電費並降低損失外,還可穩定電壓、提高用電品質及增益電力系統的充裕度。台電公司為鼓勵用戶提高用電設備功率因數,在電價表中訂定:若用戶用電的功率因數超過80%,每超過1%則當月電費可減收0.15%,反之若低於80%,則每低於1%當月電費需加收0.3%。用戶於改善功率因數後,尚可降低線路上之無效電流,保護線路在安全容量下的正常工作,以及確保電器設備與線路的安全使用,降低意外事故之發生,確是一舉多得。

 

功率因數改善的設計理念

 

電力系統交流電力的傳輸分為兩大部份,其一為以KW表示的實功率,另一是以KVAR表示之虛功率。兩者的向量和KVA,就是通稱的視在功率或負載容量。KW和KVAR向量二者相差90度角,以直角三角形表示時,斜邊是視在功率或負載容量,兩垂直股各是實功率及虛功率。
電力系統中當接上用電負載時,由於用電負載多數為電感性如感應電動機、變壓器或其他磁場電路等設備會產生滯後電流,使電流落後電壓 90 度相角,因之其產出之功率被區分為有效功率(KW)與無效功率(KVAR)兩部分,兩者之和即總輸出功率稱為視在功率(KVA)。無效電力使電機設備之產出功率降低並且會造成線路損失增加,最簡單迅速有效的改善方法就是加裝電容器。電容器為電容性負載,會產生越前電流,較電壓越前 90 度相角, 剛好可以抵消電感性之無效電力,使電機設備之總產出功率成為有效 功率,如此可以減少電力系統之損失,如下圖所示,用戶亦因此可減少電費之支出。

裝設電力電容器提高功率因數後,因線路上的部份無效電流改由電容器供給,線路上之無效電流因而減少,線路上之總電流也自然隨之減少。線路損失與線路總電流之平方成正比,功率因數一提高,則線路上之總電流將降低,故線路損失亦隨之降低。

如原來功率因數(PF1)不佳,經改善功率因數(PF2)後將可減少可觀之損失。
饋線減少線路損失:

 

功率因數改善後的諸效益

(一) 節省電費:

功率因數與計算電費有關,通常電力公司規定,用戶的負載功率因數低於標準 (綜合功率因數80%作基準) 時要加收電費;反之,如功率因數高於標準,電費則打折扣。

(二) 增加系統容量:

電力系統中,並聯電容器或電容器組,可供給導前之無效電力,抵消由電感性負載產生的滯後無效電力,進而緩和系統容量,能夠供給更多實負載而不須再增加或變更既有的設備容量。

(三) 減少系統電力損耗:

系統功率損耗可為二大部分:

由上二式可知,因感抗部分的電流而產生的能量損耗及乏損耗,可由功率因數改善到1.0而消失,系統損耗可減到最小。

(四) 增加設備壽命:

改善功率因數後線路總電流減少,便己達到飽合之變壓器、開關等機器設備和線路容量,因此可降低溫昇,增加便用壽命。

(五) 提高負載端電壓

在負載尚未補償時,電感性負載會引起較大之線路壓降,加入電容器補償後,線路電流減少,使得線路的壓降降低,負載的端電壓因而提高。